2016花蓮太平洋燈會活動-攝影比賽規章
一、 攝影主題:
以『2016花蓮太平洋燈會活動』為主題,有六期燈區、鯉魚潭燈區、東大門夜市及年貨大街等活動相關周邊,透過鏡頭方式捕捉人、事、物景觀,呈現花蓮風景的美與燈會歡樂節慶及燈區創意特色展現。
二、 參加資格:
歡迎各界高手熱情參賽。分為日間組(18:30前)與夜間組(18:30後)。
三、 作品規格:
1.於活動網站(花蓮觀光旅遊網)下載報名表。
2.作品規格以6 X 8(152 × 203 mm)彩色相片正面黏貼於硬紙板上,並於背面黏貼報名表格。
3.攝影作品皆不得冒充、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 合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每位參賽者作品限5件,每人限得一個獎項,凡經評審確定之得獎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參選作品概不退還。
四、 收件時間、地點:
105年01月30日-2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若因郵寄作業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之作品損害或遺失,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郵寄至『970花蓮縣花蓮市進豐街62-2號 【2016花蓮太平洋燈會活動攝影比賽收件組收】』,連絡電話:0980-175030李小姐。
五、 評選方式:
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擔任並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活動網站(花蓮觀光旅遊網),並以郵件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六、 獎項:
第一名(每組各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10,000元)
第二名(每組各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7,000元)
第三名(每組各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4,000元)
優 選(每組各2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1,000元)
佳 作(每組各3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500元)
洄瀾網 |新聞部| 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