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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電動機車須戴安全帽,汽車應全天開頭燈
時間:2016-08-18 15:01:50 來源:洄瀾網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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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騎士及汽車駕駛人請注意,交通部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兩大安全重點:「車輛全天開頭燈與騎電動自行車戴安全帽」的交通新制,縣警察局交通隊今天與花蓮交安志工上午在花蓮市路口,利用簡易看板與傳單,邀請駕駛人響應「全天開頭燈」,並呼籲騎乘電動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讓駕駛人了解交通新制帶來的安全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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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花蓮縣7月份道安會報通過,汽機車行駛道路全日應開啟頭燈,才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大幅提升用路人及駕駛人的行車安全,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並配合全天開頭燈。此外,現今流行的電動自行車,外型與機車近似,時速可達40公里,因為騎乘電動機車不必考照、不須戴安全帽,安全堪慮,根據統計發現,騎乘電動機車未戴安全帽造成交通事故者比例有上升趨勢,因此交通部今年7月修法通過,強制要求騎乘電動機車必須戴安全帽,否則可開罰300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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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半個月,各級學校即將開學,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指出,由於騎乘電動自行車的學生族群相當多,因此今天特地邀請花蓮學校交安志工隊與警方一同在路口宣導,希望透過大家的力量,呼籲駕駛人重視行的安全,無論是機車或是電動機車務必戴好安全帽再上路,同時別忘了開車頭燈,保障自己及別人行的安全。

 

花蓮學校交安志工隊指導老師王錦懋說,這群交安學生志工在大太陽底下拿著看板,發送宣導傳單及呼喊口號,相當感動,也極富教育意義,也再度提醒電動機車及汽車駕駛人,務必遵守「車輛全天開頭燈與騎電動自行車戴安全帽」的交通新制,以免受罰。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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