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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元旦起 新增七類店家不免費提供塑膠袋
時間:2017-10-18 13:50:47 來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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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限制塑膠袋使用量,行政院環保署將於明年(107)1月1日起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民眾到西點麵包、飲料店、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醫療器材行、藥局及藥妝店、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等七類店家,皆需付費購買塑膠袋,花蓮縣環保局表示,雖然環保署預定明年起正式實施,但為了循序漸進讓民眾習慣此政策,下半年度將「加強稽查、全面宣導」,以辦理政策說明會或宣導活動方式加強業者與民眾的認知,並呼籲業者可自主率先執行,達到積極減塑的目的。

 

01【海報】限塑政策宣導(直式,網站).jpg

 

據環保署資料顯示,民眾一年約用掉180億個塑膠袋,平均每個人一天就使用2.14個,故明年(1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對象政策,除維持付費取得機制外,也取消塑膠袋的厚度限制,減少塑膠資材的使用;花蓮縣環保局自7月份開始,已針對現有管制對象加強稽查,進行常見違規樣態之查核,截至目前為止共稽查252家次,皆無違規情形。預計從8月份開始執行各項宣導,包括向列管業別7個商業同業公會主動訪查宣導,並於9月上旬針對新增管制對象約1,360家業者召集辦理法規說明會,同時配合中秋節辦理過度包裝暨源頭減量記者會共同宣導政策內容,希望業者與民眾皆能了解政策並以行動支持減塑工作。此外,於今年12月底前,也會針對14類管制對象隨機做抽樣調查,調查重點為消費人次、購物用塑膠袋販售數量及因應擴大限塑政策準備情形等,可望業者能積極配合政策自主先行推動。

 

花蓮縣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還是鼓勵民眾自備環保購物袋,在購買塑膠袋前思考是否一定需要這個袋子,也可使用店家於打包區提供之廢紙箱盛裝購買物品,先前有超市於打包區提供免費平口塑膠袋則是違法情形,也請民眾互相提醒;未來環保局將考慮與業者合作推動租用環保購物袋方案,減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鼓勵民眾從思想開始改變自身的生活習慣,減少對環境不友善的作為,留給自己及後代子孫美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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