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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機具噪音及油品管制
時間:2018-11-07 09:25:13 來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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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隨著產業及經濟蓬勃發展,國人對環境品質的要求日益殷切,空氣及噪音問題亦接踵而至,其中尤以與民眾切身環境相關的問題最為明顯,其中又以營建工程施工機具噪音佔最大多數。營建工程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之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而有極大之差異,對於周遭民眾生活環境之衝擊影響頗鉅。依據噪音管制法第24條規定,若有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十八萬元以下罰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自107年起針對施工中工地進行噪音主動稽查,共稽查量測94處工地,其中有4處檢測時超過管制標準67 db(A)分貝及72 db(A)分貝,針對有超過管制標準之承包商進行輔導及要求4日內限期改善完成,其中3處於改善期限內完成,另一處則改用低噪音施工機具施作,使噪音量低至72 db(A)分貝以下,己無有超過管制標準的情形產生。

 

另外為節省成本部分業者可能會用添加溶劑的合成用品或漁船用油,雖價格較低,但含硫量常是上千、上萬ppmw,使用違法油品不僅容易損壞引擎,亦會產生嚴重空氣污染行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使用供移動污染源用之燃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燃料種類及成分之標準施工機具油品含硫量不得超過10ppmw標準,違反規定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處使用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每年針對縣內施工中營建工地機具進行油品抽測分析作業,在今年隨機抽測17台施工機具油品抽測,油品樣本送交檢驗單位分析後,檢測結果皆符合規定,含硫量低於標準值10ppmw,本局仍會持續不定期針對本縣內之營建工地內進行施工機具油品抽測,加強稽查施工機具用油情形以維護花蓮良好空氣品質,並呼籲營建業主及承包單位不要因小失大,冒然違規使用或添加非法油品,損人又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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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營建工地施工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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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地施工機具噪音量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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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地施工機具噪音量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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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現場輔導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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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機具現場油品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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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機具現場油品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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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人員輔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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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發現污染或使用違法油品情形也可透過全國公害陳情專線 ( 0800 ) 066666 或環保局報案電話03-8233131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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