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花蓮新聞 > 在地生活
聲音照相科技輔助 取締噪音還靜於民
時間:2021-10-05 10:49:19 來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字級 S M L

每逢周末假日夜晚,道路上會發現部分駕駛透過改裝車輛、競速以追求認同感,嚴重影響用路人交通安全,且改裝車進出所發出的噪音,更是嚴重影響社區環境安寧。環保署考量現行車牌辨識及噪音量測技術愈趨成熟,參酌超速照相執行模式透過科技執法設備直接對不當操作或製造高噪音車輛開罰。

 

行政院環保署於109年12月1日修正公告「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增訂機動車輛行駛噪音標準,並於「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增訂行駛噪音量測科學儀器相關架設規定,明訂透過科學儀器取證於行駛中之機動車輛整體音量並進行處分,目前環保署擬定出來的標準為;道路限速50km的路段管制標準值為86dB,當道路速限大於50km小於等於70km時管制標準值為90dB。

 

花蓮縣環保局109年開始建置採用環保署AI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設備,以利稽查人員進行噪音車輛取締輔助工作。110年完成設備升級及相關認證工作,並依據相關管制規定於縣轄內各重點道路進行日夜間聲音照相稽查作業,經AI系統判定超過管制標準之噪音車,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進行開罰,罰鍰為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環保局呼籲改裝排氣管車輛除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令外,亦應符合噪音相關規定。違反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罰,刻意製造噪音的車主勿存僥倖心態,以免受罰得不償失,環保局將繼續努力為民眾打造友善的交通寧靜區,創造花蓮高品質的生活品質。

 

管制標準.png

 管制標準

 

拍照取締中(1).jpg

拍照取締中(1)

 

拍照取締中(2).jpg

 拍照取締中(2)

 

「噪音偵測照相系統」之輸出畫面示意圖.jpg

「噪音偵測照相系統」之輸出畫面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