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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計程車2/2~2/10春節加成一律按表收費
時間:2019-02-01 23:09:24 來源:花蓮縣政府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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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108年花蓮縣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50元,自2月2日(星期六)0時起至2月10日(星期日)24時止,實施期間共計9天。

 

計程車.jpg

 

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每趟次加收50元),如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額外加收,並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取車資。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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