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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屆,菸酒需求大增,消費者應注意食用安全。
時間:2010-02-10 10:22:13 來源:花蓮縣政府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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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屆,菸酒市場需求量大增,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在購買酒品時,為保障自身安全,
財政處呼籲民眾應注意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菸酒,並注意其價格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廠商?
對於真偽菸酒外觀簡易辨識應注意下列方式:

一、標籤:印刷是否清晰、亮麗?黏貼是否平整?若標籤經過仿造翻印其紙質、字體較為粗糙、印染剝落、不均勻。

二、標示:標示內容應明確標示業者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製造日期、原料、容量、成分、警語,若標示不明,切勿購買。

三、瓶蓋或封口:真菸酒的封口應為緊密完整無暇、螺旋瓶蓋之螺紋有規則容易開啟,瓶蓋栓警後不會有鬆動或漏酒現象。

 

依菸酒管理法及其他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所謂私菸、私酒,係指未取得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的業者,
所產製(包括製造、分裝)或進口的菸酒。部分民眾或商號貪圖小利販賣私菸、私酒,
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擾亂菸酒市場秩序及逃漏菸酒稅,為維護消費者之健康,
請縣民慎選商譽良好商店選購菸酒,以維護本身權益並維護國家稅收。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代理處長楊松根表示,產製私菸、私酒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
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100萬元者,
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
依菸酒管理法第47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
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下罰鍰,如同時違反商標法將併同移送地檢署偵辦,
請全體縣民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消費大眾健康。如發現有疑似非私、劣菸酒,
可向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科出檢舉(電話03-8232743),
如經查獲屬實經依菸酒管理法裁處者,則可依規定得到獎勵金。


如對菸酒管理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3-8232743,本處當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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