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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
時間:2010-02-27 13:56:52 來源:花蓮縣政府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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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將於99年3月2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整,於各鄉(鎮、市)公所受理「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
臨時人員報名召募活動,請有意報名參加的鄉親把握時機!

花蓮縣縣長傅崐萁表示,本活動係為因應「97-98短期促進就業措施」
各計畫結束後,就業市場之需求,積極向中央爭取「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計畫,
以減緩99年較98年各項短期促進之就業機會減少,對就業市場所產生之衝擊,提供公部門短期就業機會,紓緩就業市場情勢。

    另為因應花蓮縣幅員狹長,縣長傅崐萁特指示主辦單位社會處於各鄉鎮市公所設點受理報名,
以利各鄉鎮市失業鄉親就近前往報名。

本活動預定召募618名工作期限為期6個月之短期就業人力,提供在地失業者短期就業機會,
此專案人力分別由本縣環境保護局、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文化局、農業發展處、城鄉發展處、
原住民行政處、社會處等6個局處,依業務需要配置人力,共同執行。

    社會處處長丘永台特別提醒有意願參加本專案之失業鄉親,應審慎評估用人局(處)之職缺名稱及工作地,
是否符合個人條件,每人以報名一項計畫之工作、配置鄉(鎮、市)地點為限,重複報名者,取消資格。

相關薪資待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注意事項、聯絡人等相關資訊,可詳閱本府於99年2月22日至3月1日
刊登於更生日報之99年度公開徵求「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臨時人員計畫公告及人力進用
需求公告總表,或逕入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徵才快訊查詢詳閱(網址:www.h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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