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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今年利用便利商店及晶片金融卡繳納所得稅「免」手續費
時間:2010-05-13 09:51:15 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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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今年利用便利商店及晶片金融卡繳納所得稅「免」手續費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表示:為使民眾輕鬆便利的繳稅,自99年1月1日起,
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除信用卡繳稅外,利用便利商店及晶片金融卡等繳稅方式,
均由政府編列經費負擔手續費,民眾繳稅時免付手續費。

花蓮縣分局同時表示:民眾繳納所得稅管道主要有6種,包括親赴銀行臨櫃以現金或支票繳稅、
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以繳稅取款委託書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
晶片金融卡繳稅或2萬元以下稅款至便利商店繳稅等方式。
以往納稅人採用晶片金融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10元或6元),
自99年1月1日起則免付手續費。提醒鄉親如果利用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僅限於使用附有條碼的繳款書,
可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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