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花蓮新聞 > 在地生活
環保局持續推動減塑措施 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用品
時間:2018-06-21 11:45:57 來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字級 S M L

花蓮環保局配合環保署為維護海洋生物及環境,持續推動減塑措施,日前於工研院辦理「端午節過度包裝暨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宣傳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同時呼籲鄉親,為保護地球拒買含塑膠微粒產品。

希望民眾在選購禮盒商品時也能夠將包裝材質列入購買考量當中,降低資源耗費也減少塑膠微粒的產生,同時秉持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包裝種類少、包裝印刷少的「一多三少」原則選購商品,不怕買到對環境造成負擔且節省荷包之商品禮盒。

 

1.jpg

 

而在列管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亦常會被包裝成為禮盒,如有特別標榜去角質、淨化毛孔、深層清潔、柔珠、微粒等商品特色,或是於成分內容中標示含有聚乙烯Polyethylene (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等塑膠微粒,因塑膠微粒非常細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因此藉由法令之訂定,促使業者提供對環境友善之產品。

 

2.jpg

 

自1月1日起製造商或進口商違反製造及輸入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7月1日起商家違反販賣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之罰鍰,另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購買民生用品時應注意其成份標示內容,為保護地球拒買含塑膠微粒產品,如需瞭解更多關於塑膠微粒的相關資料,可逕至行政院環保署塑膠微粒宣導網站(https://goo.gl/yGW5bE)查詢。

 

 

洄瀾網 |新聞部 / 整理報導

花蓮縣政府 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