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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之鍋爐排放標準及汰換補助
時間:2018-11-09 14:33:36 來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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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多數鍋爐煙囪高度不高,且多位居於都市人口密集區,其排放之廢氣影響民眾生活甚大;然而,部分使用中的老舊鍋爐因熱效率逐年下降,導致燃油供應量必須增加,始能維持足夠的蒸氣量,無形中已額外增加燃料成本,同時提高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環保署為加速老舊鍋爐汰換,逐步改善空氣品質,除在107年5月4日修正發布「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並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透過補助與排放標準加嚴雙管齊下,加速淘汰老舊燃油鍋爐,進而達到空污減量目標,並改善空氣品質。

 

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對象,不分鍋爐規模及燃料別,加嚴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至30mg/Nm3、硫氧化物至50ppm、氮氧化物至100ppm,並給予業者緩衝時間改善,所有鍋爐須於109年7月1日起符合標準。預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等空氣污染物,均可將有效削減。如違反排放標準,依空污法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

 

環保署自106年起即展開燃油鍋爐汰換補助作業,原補助期限為107年6月底,然為給予業者更充裕之申請時間,已將補助期限延長至108年6月底。現有之燃油鍋爐如改造或汰換為天然氣鍋爐,或改用太陽能、電能之加熱設備,環保署將補助49%改造或汰換之費用,每座鍋爐最多可補助新臺幣50萬元。此外,環保署現行之「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已統一規範鍋爐煙囪均得設置空氣污染物採樣孔等設施,方便主管機關檢測污染物濃度。如仍未符合規定的業者,須及早改善設備或設置採樣設施,以免無法配合主管機關檢測與查核工作而因此受罰。

 

花蓮環保局為宣導環保署修訂之新法令,已於107年5月28日及9月26日舉行2次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相關工廠及列管業者參加。除講解新增法規之細節外,同時介紹鍋爐補助辦法,說明汰換補助條件;另呼籲業者把握機會,於補助截止日前,盡早申請鍋爐汰換補助。

 

花蓮環保局代理局長林錦師表示,花蓮向來以獨特的地理景觀、優質的空氣品質及宜居的生活環境著稱,且花蓮近來致力於觀光發展,年年吸引大量觀光人潮湧入;然為替花蓮民眾及旅客維護好山好水,相關管制勢在必行。花蓮環保局未來將持續配合環保署政策,落實鍋爐管制並協助業者汰換老舊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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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鍋爐汰換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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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汰換與管制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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