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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清明食品抽驗 全數合格
時間:2021-03-26 14:58:22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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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及兒童節連假即將到來,家家戶戶忙碌著籌備祭祖的食品,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花蓮縣衛生局於3月起即至縣內各販售場所、餐飲場所、農會超市及傳統市場等場域,稽查及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括花生粉、潤餅皮、糕粿、潤餅配料豆芽菜及豆干等,檢驗項目包括真菌毒素、甲醛、亞硫酸鹽(二氧化硫)、防腐劑及著色劑等,總計抽驗16件檢體、檢驗103項次,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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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及遵守法規使用合法食品添加物,以免違法受罰。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於食品加工製程中須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添加。如未依規定使用,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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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呼籲,購買食品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並留意店家作業場所是否清潔衛生,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選購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以減少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近日氣候漸漸轉暖,應注意清明祭祖供品之處理與保存,若長時間將食品放置於室溫下(如魚肉、豬肉、雞肉等)容易讓細菌有機會大量繁殖;再者,祭祀食品粿類製品係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酸敗,建議祭拜後,請將食品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亦請選購當季新鮮蔬果,以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健康。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請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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