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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公教會館、東昌公墓及吉安菸葉廠三案
時間:2021-08-25 14:23:00 來源:吉安鄉公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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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110年第一次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中央教育部、縣府教育處、吉安鄉公所皆列席參與,針對公教會館、東昌公墓及吉安菸葉廠等三案進行吉安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討論,經鄉都委會委員謹慎剖析評估決議,東昌公墓及吉安菸葉廠依委員會意見修正後通過;而公教會館則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再行審議。

 

由教育部委託之顧問公司向委員說明公教會館一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後,決議將公教會館定位朝向「社會住宅」使用,使用分區變更為文教兼供社會福利設施用地。規劃報告引用歷史數據致交通分析及避難收容與部分項目不符現況,使計畫內容與地方期待產生落差,經延長會議審慎評估,委員皆認為實有堅持之必要性,決議退回修正,將分析資料更新至最確實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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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貞表示,看著公教會館變更案延宕十餘年影響近九千人口的大北昌都市計畫發展。她強調,錯誤政策影響子孫百年,唯有精準數據化才能妥適規劃地方發展,考量變更計畫對北昌村帶來的消防安全及交通環境衝擊,要求規劃單位應從嚴評估停車空間,做好百分百的社會住宅配置規劃,減少建物使用強度,增加停車空間,兼顧社會福利,納入研修中心、圖書館等公共設施,期盼教育部能加緊腳步為地方發展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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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吉安鄉公所提出的東昌公墓計劃案,配合綜合發展實施計畫辦理「一部落一聚會所」進行用地變更,經鄉都委會委員審議同意,將農業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及道路兼廣場用地,更適宜未來發展;針對縣府提出「吉安菸葉廠」都市計畫變更案,刪除部分文教用地指定用途,以保護、利用老舊廠房為原則,充分挖掘文化內涵與再生價值,改善城鄉風貌,使之成為更有價值的公共服務空間。經鄉都委員會決議通過,附帶條件請規劃單位將另四處未納入本案檢討之私有畸零文教用地提出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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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月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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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吉安都市計畫」內的使用分區達到最佳使用率,吉安鄉長游淑貞以鄉都委會主席身分主持會議,全程參與傾聽專家委員建議,重視吉安全面發展。她表示,從參與中了解,才能精準掌握鄉政脈動,她感謝中央及縣府協助,促進地方繁榮發展,使都市計畫整體變更臻於符合未來使用需求與期待,針對上述三案變更將於縣都委會審議前進行公開展覽,辦理說明會廣聽民意,歡迎鄉親提供建言,挹注地方建設能量,加速推動繽紛吉安建設願景。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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