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花蓮新聞 > 在地生活
販售酒品場所應明顯標示
時間:2021-09-08 13:39:34 來源: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字級 S M L

 FB.jpg

【菸酒小百科 大家來找碴】

兩家都是文青風餐酒館

提供的餐點多元且價格實惠

不僅深受學生族群的喜愛

更是許多上班族下班後放鬆休閒的好去處

修但幾勒... 怎麼好像有哪裡不太對勁?

我的老天鵝啊~ 其中一家餐酒館 零售酒場所標示警示圖文 怎麼不見了?

 

35.jpg

為維護國民健康,避免不當消費酒類,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者,禁止吸菸及飲酒。

 

菸酒管理法第 35 條規定: 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下列警示圖文:

詳細條文請點 https://reurl.cc/739kq1

 

(財政部國庫署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科 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