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工會保障自身權益
如何組織或加入工會
1、凡是具備勞工身分者,均可依法籌組或加入工會。勞工如果想加入相關工會,可向工作所在地之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詢問轄區工會相關聯絡資訊,並向該工會進一步詢問入會事宜。
2、勞工如果想籌組工會時,應依工會法規定辦理下列事宜: (1) 30位以上的勞工連署發起後,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 (2)工會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30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
工會應依規定召開相關會議
1、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2、工會理事會每3個月至少開會一次。理事應親自出席會議。監事得列席理事會陳述意見。 工會設監事會者,會議應由監事會召集人召集之。 各工會理、監事,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關心工會財務之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工會會員除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亦應多關心工會財務狀況,以保障自身權益。
花蓮縣政府廣告/經費來源: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