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著名的安通露天野溪溫泉,因交通便利、泉質優良,被視為全台最容易抵達的野溪溫泉之一。溪畔設有三座泡腳池,提供遊客免費且近距離體驗溫泉的機會,多年來吸引不少遊客造訪。
玉里鎮公所表示,該泡腳池設施係於民國80年代由公所建置,當時尚未制定《溫泉法》,因此並未涉及相關法規問題。然而《溫泉法》於民國92年7月2日公布,並自9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相關設施須依法取得溫泉開發許可與水權。由於泡腳池位置約有一半位於河川行水區內,且未申請相關許可,依法已被認定為不符規定設施,並存在防汛安全疑慮,花蓮縣政府也多次函請公所改善。

玉里鎮長龔文俊表示,公所長期重視安通野溪溫泉泡腳池的管理問題,並於112年3月4日邀請地方居民與相關人士召開「安通野溪溫泉泡腳池使用現況討論會議」,希望透過溝通尋求共識。當時泡腳池因抽水馬達損壞導致無水可用,龔鎮長更自掏腰包並邀集15位里長共同集資修復馬達,希望讓設施持續服務遊客。
龔文俊指出,地方的土地與文化應由地方共同守護,因此公所也曾提出由部落或地方組織成立管理機制,例如成立「安通野溪溫泉管理委員會」,推動使用者付費與社區自主經營,讓野溪溫泉資源能夠永續利用,並帶動地方發展。
然而公所表示,近年來泡腳池卻出現部分民眾長期占用作為泡澡池的情形,並曾發生遊客遭驅趕的事件,甚至私自設立告示牌限制其他民眾使用,導致縣府與公所接獲多起遊客反映,對玉里觀光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公所曾多次希望召集當地居民協商管理方式,但未能取得共識。
龔鎮長表示,泡腳池因歷史因素興建,如今卻因法令變遷而面臨不合法問題,公所願意承擔過去的歷史責任,但公共資源不應被少數人長期占用,「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不便與困擾之上」,切勿挑戰公權力。
公所進一步說明,由於泡腳池位於河川行水區,依法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也無法申請水權,而抽水馬達所使用的電力為公帑支出,在未合法化的情況下持續使用,公所亦可能面臨行政處分風險。儘管如此,公所仍曾嘗試透過社區共同管理方式,期望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下,讓部落、使用者與公所三方取得平衡。
然而在多次溝通未果的情況下,公所表示,將於今年4月1日起對泡腳池實施斷電措施,後續也將研議爭取經費,評估填平泡腳池或拆除相關設施的可行性。同時未來也可能在野溪河床以堆砌石頭方式規劃簡易泡腳區域,讓遊客仍能體驗野溪溫泉的自然樂趣。
玉里鎮公所強調,未來仍將持續尋求兼顧安全、法規與地方觀光發展的方式,讓珍貴的野溪溫泉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