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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自即日起由花蓮縣文化局接管
時間:2010-04-16 15:53:02 來源:花蓮縣文化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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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自今(16)日起由花蓮縣文化局接管,文化局代理局長吳進書表示:
慶修院是公共財,屬於全民共享共有,文化局接管後,照常開館,對於遊客的服務均未改變。
文化局將成立「慶修院營運諮詢委員會」,聽取社會各界對於慶修院營運管理方向的建議。
未來亦將彙整建置院內文物資料、招募志工,提供遊客優質、專業的服務,
並結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共同投入古蹟活化再利用與促進文化深度旅遊的工作。
文化局誠懇的邀請社會各界,對慶修院持續給予支持,並不吝賜教。

為了執行接管工作,文化局代理局長吳進書昨日親至慶修院瞭解接管工作進行情形,
並當場指示文化資產科科長及同仁,針對院區內所有文物之現況,均應拍照建檔,
全員投入環境清理,對於遊客之各項服務則應照常進行。

吳代理局長表示,針對慶修院未來的定位、功能及營運方向,將廣納各界建言,文化局將在一週後,
邀請文化資產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成立「慶修院營運諮詢委員會」,共同研議訂定慶修院的願景、
目標與營運方向。

日前報載本縣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經營權被收回,委外單位槓上縣府」,
文化局特別說明全案的始末:慶修院是本縣著名的文化觀光景點,並為重要之縣定古蹟,
其98年委託營運管理契約至98年12月31日屆滿,為免園區空置致古蹟安全勘虞,
且院區環境整潔仍需有人力進行維護之情況下,於是文化局在今年1月委託98年營運管理廠商
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協會「臨時管理」慶修院,雙方並簽訂99年度委託吉安慶修院臨時管理契約書,
委託管理期間至文化局公開評選出新營運管理廠商進駐日為止。

文化局指出,該局辦理「99年吉安慶修院委託營運管理」招標案在今年2月上網公告,
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協會在參與投標後,陸續向數個機關投書,質疑招標案「有政治力介入」、
「某協會稱取得默契」等云云,對於強調廉能的縣府團隊來說,此實為極嚴厲之指控。
為維護本府清譽與公信力,文化局乃暫停招標程序,並將檢舉案件移送政風單位調查。
另一方面,文化局考量到臨時代管契約規定,廠商只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原則上不能辦理任何活動,
文化局也不給付廠商任何價金,致年度預算無從執行。惟吉安慶修院作為花蓮最知名的縣定古蹟,
實不宜長期處於「臨時」管理契約之狀態,且按照原訂工作期程,3月份即應已產生本年度管理廠商,
是以,基於政策及執行預算需求,並發揮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之功能,
文化局乃在4月6日行文通知原廠商終止臨時代管契約,由文化局自行接管,並依契約規定,
請廠商在7日內搬離。

文化局接管後,針對慶修院的營運工作,文化局表示將基於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之立場,
在既有的基礎上全力作好管理維護工作,相信社會各界也都會期許文化局,有能力、
有信心把慶修院經營得更好、吸引更多遊客前來親近古蹟、欣賞古蹟,進而認識古蹟。

因此,文化局將邀請文化資產、歷史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在一週後成立「慶修院營運諮詢委員會」
,作為慶修院營運構想及資源聯結的諮詢智庫。
文化局也歡迎社會各界針對慶修院未來的定位、功能及營運方向,踴躍提出建言,
民眾除了可利用文化局局長信箱(cu@mail.hccc.gov.tw)外,
該局特別再開放傳真Fax:03-8237862,敬請不吝賜教。

慶修院由文化局自行接管後,仍維持開館時間為每週二至週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週一為休館日。

文化局也將招募志工,凡有服務熱誠,喜愛分享在地文化,特別是通曉日、英語的鄉親朋友,
都歡迎加入志工的行列,除了提供遊客優質、專業的服務,並將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
帶領觀光與古蹟結合,促進本縣,特別是吉安鄉文化深度旅遊的發展。

至於在經營管理上,文化局以保存資產、活化空間為考量,將秉持公有公共空間提供民眾
共享之原則,大家都是慶修院的主人,鼓勵各機關學校、民間社團及周邊社區居民多多利用,
共同投入古蹟活化再利用的工作。
未來除了平日的導覽解說外,慶修院亦將辦理文化資產相關推廣活動,如文化講座、
兒童古蹟寫生、攝影比賽及一年一度之週年慶典,讓參加活動之民眾,
在各項精彩貼心的活動安排之下,都能有個豐富的古蹟之旅,
進而落實文化資產保存並推動文化觀光產業。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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