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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宿總體檢 花蓮食宿更安心
時間:2011-06-15 17:41:01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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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居民赴台自由行即將於 6 月 28 日成行,同時 7 月起便是花蓮縣傳統旅遊旺季開始。
花蓮縣衛生局 為了擦亮花蓮觀光大縣的金字招牌,確保遊客前來花蓮旅遊,既可盡興又
能享受安全衛生的食宿環境,特別由徐祥明局長帶領衛生官員展開全縣 觀光飯店、旅宿業、
及民宿業進行全面性營業衛生稽查輔導。昨日首站前往花蓮美侖飯店稽查,不論客房、餐廳、
泳池、以及業者自主管理均達到優質滿分標準。

花蓮縣衛生局徐祥明今(15)日親自帶領該局疾病管制科王慈穗科長,以及五名稽查員對花蓮縣
內的觀光飯店展開稽查行動。

徐祥明局長表示,花蓮縣以觀光立縣,長期以來所有的旅宿業者自我期許都相當高,多能做好衛
生安全的自主管理,花蓮縣衛生局在本週所展開的旅宿業總體檢,希望能協助業者發現可能忽略
的盲點或漏網之處,將服務品質再升級,讓所有的消費者來到花蓮旅遊,沒有安全衛生的疑慮,
達到百分之百合格的高標準。

衛生局首波檢查將以花蓮現有國際觀光旅館 6 家,旅館 120 家,以及營業之民宿業者 736 家進行
稽查。預計在六月底之前將可完成 126 家旅館飯店稽查,並於七月一日起展開對民宿業者稽查。
花蓮縣衛生局檢查項目係依據「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制條例」及「食品衛生良好規範」規定,
稽查營業場所四周環境整潔、病媒防治措施、客房清潔、盥洗設備整潔消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自主衛生管理紀錄、游泳池水質及依據餐飲 GHP 衛生評核表等項目。

徐祥明局長使用紅外線測溫槍檢查美侖飯店自助餐廳時,發現該餐廳熱食保溫達攝氏六十度以上,
冷藏食品則低於七度以下,對此表示滿意。徐祥明局長強調,為了保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
餐飲業在供餐場所中,特別必須注意冷藏食品溫度應保持在攝氏 7 度以下結凍點以上,熱存食品
則應保存在攝氏 60 度以上,以避免滋生病源菌,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可限期命令改善,如逾期不改正者可處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餐飲衛生之外,許多飯店也設有游泳池。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游泳池水質
pH 值應保持 6.5-8.0 間,自由有效餘氯量應保持 1.0-3.0ppm 之間。衛生局稽查員直接前往美侖飯
店取泳池池水檢測 PH 值及餘氯,均符合標準。

徐祥明局長特別呼籲,每家業者的服務表現都代表花蓮縣整體觀光聲譽,為了打造花蓮成為全球
知名的觀光勝地,全體業者均須提高自我要求標準,做好自主衛生管理,達到百分之百零缺失目標,
確保來自全國甚至全世界的觀光客,都能擁有安心、安全的旅遊環境。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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