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透過「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平台,已經成功協助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持標檢局核發的自願性產品驗證衛生證明,把原本申請時程由2個月縮短為1星期,產品順利銷往中國大陸浙江省。
因此,標檢局官員指出,廠商出口海洋深層水飲用水至大陸時,必須檢附衛生證明,如果工廠生產有VPC ,標檢局可以一一與大陸各省的入出境檢驗局洽談,台灣深層海水產品銷往大陸,即可節省很多時間。
此外,經濟部也規畫擴大海洋深層水VPC納入新品項,預計在今年上半年公告,凡添加海洋深層水的果汁、酒類、醋、茶、運動飲料等食品或飲品,可採海洋深層水自願性認證(VPC),協助國內業者開拓一年近80億元的深層水相關產品商機。
標檢局自2005年起開始推動VPC制度,目前已有30多個品項納入,包括食品包裝、太陽眼鏡、家用清潔用品等化工產品、鋰電池等,取得VPC等於品質獲得政府背書,對廠商爭取商機相當有助益。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 2011.01.18 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