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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衛生局年貨稽查
時間:2014-01-16 15:48:55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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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從本月初即已展開全縣擴大規模食安大稽查。衛生局繼上週攔查封存違法金針,本週更進一步查獲不合格食品包括「茶油剝皮辣椒」及「清淡甘甜梅」等。花蓮縣衛生局除依法勒令業者將不法商品下架,並分別將違法事實移送原產地政府機關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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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動員全縣稽查人力,組成專案聯合稽查組,犧牲假日全面抽驗市售食品及餐飲等業者衛生環境。花蓮縣衛生局查獲由台東市信華農特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市正氣北路440號)製造之「茶油剝皮辣椒」,添加防腐劑苯甲酸1.4g/kg違法超量。除此之外,花蓮縣衛生局也在這波稽查行動當中,查獲由臺北市統賀食品有限公司(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45巷13弄10號)製造之「清淡甘甜梅」添加調味劑糖精2.4g/kg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15.25g/kg違法超量。

花蓮縣衛生局徐祥明局長表示,年節期間民眾對食品的需求量大增,為讓鄉親及觀光客們能安心採購及享受衛生美食,衛生局特別針對年節食品展開全面性稽查。衛生局執行之年節擴大稽查行動,將會持續進行,違法業者絕對不要心存僥倖。本次花蓮縣衛生局查驗項目非常廣泛,包括香腸、臘肉、豬牛肉乾等肉類加工品、開心果、花生、瓜子、魷魚絲、麻粩、蜜餞等南北貨、冬瓜糖自製包裝即食豆干、金針、醃製食品到及年糕、蘿蔔糕、發糕等類食品,食品來源、保存、包裝、標示都是稽查及抽驗重點。

花蓮縣衛生局動員大量工作人員,從本月初即在十三鄉鎮市全面展開食品抽驗及稽查輔導等工作,地點包括全縣大賣場、超級市場、傳統市場等食品販賣業者進行衛生稽查。也特別針對較有疑問之年節食品實施抽驗了116件,檢驗是否有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硼酸及其鹽類、對羥苯甲酸甲酯、對羥苯甲酸乙酯、對羥苯甲酸異丙酯、對羥苯甲酸丙酯、對羥苯甲酸第二丁酯、對羥苯甲酸異丁酯、對羥苯甲酸丁酯、水楊酸、對羥苯甲酸)、漂白劑(亞硫酸鹽)、調味劑(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保色劑等食品添加物,經過衛生局檢驗人員日夜加班趕工,首批檢驗結果已於昨日正式出爐。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調味劑糖精與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可使用於蜜餞、瓜子、碳酸飲料代糖錠劑、粉末及特殊營養食品等,用量分別以2.0 g/kg以下及1.0g/kg以下,苯甲酸使用於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干類、醃製蔬菜;用量以0.6g/kg以下,製造業者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及範圍之規定。

另外,調味劑「糖精」食用過量,常引起口乾、胃酸過多,導至腸胃道不舒服的情況。而環己基(代)磺醯酸鹽為人工調味劑,又稱甜精,其甜度約為等量蔗糖的30-60倍左右,可提供食品的甜味,但民眾如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不宜過量食用。另外,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為一種常用的食品防腐劑,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若長期食用添加過量防腐劑食品,對肝腎功能造成影響。

徐祥明局長表示,近年來雖然不斷發生食安問題,花蓮各食品業界絕大多數均能保持高度自律落實自主管理精神,這由花蓮通過GHP 衛生優良認證業者逐年大幅增加,可以看得出來花蓮業者們的水準非常高。徐祥明局長表示,雖然花蓮業界生產的食品及餐飲衛生水準佳,但是業者於販售外縣市輸入的食品時,必須特別小心,除了應確認來源,並應要求供貨上游業者提供有效的安全檢驗證明。業者們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標示不清、或上游業者無法提出安全檢驗保證之食品,以免因此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徐祥明局長也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來源及包裝應該密封完整,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之產品,內容物沒有異味、奇怪顏色、參雜物或變質的現象。對於來源不清楚等散裝食品,尤其是外觀過於鮮豔、白皙等非自然顏色,在嗅覺上呈現刺鼻、酸臭、腐敗味,甚而有不該存有之芳香味等食品,儘量不予購買。購買同時並應注意販賣場所的環境衛生、盛裝容器清潔度及販賣業者個人衛生情形,才能健康過好年。

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或0800-625748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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