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所管養28處公園綠地全面禁菸
政府訂於103年4月1日起,在公園綠地設置禁菸區,花蓮市公所轄下管養的28處公園綠地、社區公園等處,配合政策、全面禁菸,同時也已豎立禁菸告示牌,請民眾配合,維護空氣品質與個人健康。
衛生福利部已公告,包括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並於4月1日起生效,市公所轄下共有28處管養的公園綠地、街角公園,配合政府既定政策,於3月下旬陸續張貼禁菸公告,提醒民眾切勿於公共場所吸菸,避免觸法。
花蓮市工程隊長蔡宜峰表示,這28處公園綠地遍布花蓮市各處,包括民孝、民政、民運、民樂、民勤、民立、國富、國裕、國聯、國盛、國風、民享、民意等里別的綠地公園,在入口處都有設置一面以上的禁菸告示牌,請民眾配合政策實施,避免於禁菸區吸菸。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