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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街溝上人家拆除5/16執行
時間:2014-05-02 17:19:28 來源:花蓮市公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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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溝上人家問題亟待解決,花蓮市公所會同花蓮地方法院於4月30日進行現地履勘時,部分民眾向法院提出民事聲明異議狀,而溝上人家拆除作業將依照法院書函所示,定於5月16日上午9點執行;市長田智宣於協調會議中做出的「俟官司定讞」、「俟治水經費到位」兩項承諾均已做到,而市公所站在民眾立場,於法、理、情考量,協助溝上人家安置到重慶市場、彩虹夜市與福德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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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所表示,為了治水需求,於民國93年提出「溝仔尾水道周邊景觀及特色規劃設計案」,市公所並於95~96年9月間,依照「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發給福建街至南京街49戶商家救濟金,並且執行拆除作業,但南京街至中正路一段的溝上人家拆除作業遭到居民抗議,為了讓拆遷工作符合法律需求,市公所於97年提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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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田智宣上任後,於民國100年開始,數度召開拆遷協調會,田智宣公開做出「俟官司定讞」、「俟治水經費到位」兩項承諾,市公所與溝上人家74戶民眾進行的拆屋還地、返還房屋等訴訟官司,並於民國100底已全數定讞,法院均判市公所勝訴,而治水經費亦於去年到位,今年已開始施工,使得溝上人家拆遷工作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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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些年與溝上人家的溝通協調,市公所分別於去年7月和今年的1月及3月召開說明會,由於住戶希望能有補償並且先建後拆的安置,只是溝上人家均已官司定讞,拆遷補償的要求於法不合,但市公所對溝上人家的安置要求,也盡力安排,包括彩虹夜市、重慶市場,甚至規劃未來要興建的福德夜市等,總計有67戶就其意願登記並由市公所協助安置中,市公所已善盡情理法作為。

 

而4月30日,市公所會同花蓮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警方、台電、中華電信員到現場履勘,確認拆屋還地及返還房屋的地點,由於有部分民眾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聲明異議狀,而地院受理後所裁決的最新書函所示,於5月16日上午9點進行溝上人家拆除作業,市公所表示,自由街及明義街不僅有道路使用的目的,位於其下的大排水溝,是全花蓮市主要排水匯集處,目前進行的排水整治工程,攸關花蓮市區排洪,解決市區積淹問題並改善市容景觀,市公所執行溝上人家拆遷作業勢在必行,請民眾提早著手搬遷工作。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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