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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區髒亂點清查,通知地主善盡管理之責
時間:2014-06-18 16:09:32 來源:花蓮市公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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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花蓮市公所針對市區髒亂點,進行稽查舉報,發文通知地主或管理者善盡清理責任,以維護市容整潔,去年一整年寄發超過300件通知函,要求地主清理所有地上的雜草等廢棄物,市公所清潔隊長蔣大欽表示,若地主未完成環境髒亂清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罰金6000元,請民眾配合,共創整潔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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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許多轉角、街邊,隨處可見的空地、圍牆內,經常可見雜草叢生,或者堆置垃圾,嚴重妨礙市容觀瞻,同時也是令社區民眾頭痛髒亂點,這些土地大多為私有地,或者是閒置的公有土地,由於土地權屬不同,市公所清潔隊卻不能越俎代庖、代為清理。

 

市公所-髒亂點-02.jpg

 

隨著暑期旅遊旺季到來,許多社區志工動員清理環境,市公所每個月都會到各社區稽核環境清理情況,社區環保志工多會抱怨這些被鐵皮、鐵絲網圍起來的髒亂點,成為乾淨城市的汙點,不僅讓他們的考核成績扣分,更會讓遊客留下不好的印象。

 

市公所清潔隊近日針對市區髒亂點進行總清查,將查報的地點彙整後,逐一把清理通知寄送給地主或者土地管理人,光去年就寄發超過300件通知,請地主逕自完成所有土地地上廢棄物整理工作,而今年截至五月,也寄出一百多件通知單,敦促地主趕在暑假前完成清理,市清潔隊長蔣大欽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所示,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同時依照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公私有土地未妥善管理,致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善盡維護之責,而完成清理者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最高開罰6000元。

 

花蓮市清潔隊請民眾善盡土地管理權則,妥善維護環境、市區景觀,盡快清理完閒置荒地上的雜草、垃圾,以乾淨市容迎接暑假旅遊旺季到來。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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