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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五月份開徵,請盡速繳納
時間:2015-05-11 15:58:25 來源:洄瀾網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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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6月1日,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房屋稅開徵92,000餘件,查定稅額4億8,370萬元,與去(103)年開徵數86,000餘件及稅額4億6,962萬元相較,分別增加6.98%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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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房屋稅之徵收期間係自103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另外為配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房屋若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及非自住使用者,將分別按修正後之「花蓮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的3%及1.5%稅率徵收。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繳納稅款前先行檢視稅單本稅所載使用情形欄位是否正確,如有疑義可向地方稅務局或玉里分局查詢或申請更正。

 

自今年起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及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針對持分房屋分別發單,若持分人同意不分單,請由全體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請推定由管理人一人繳納,並填妥申請書後,檢附全體共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申請書一併寄回該局辦理。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繳納、便利商店繳納,信用卡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方式。地方稅務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4年6月1日24時)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地方稅務局於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開徵期間前後(104年4月20日至6月18日止)實施中午不打烊及下班後延時服務至6時等便民措施,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8;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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