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花蓮新聞 > 在地生活
花蓮金針花季,衛生局抽驗乾金針,檢驗結果符合規定
時間:2020-09-17 17:00:21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字級 S M L

花蓮金針花季盛開,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縣政府近年來積極輔導金針農產產製符合規定的安全金針,以及留花發展觀光等措施,亦歡迎國內外旅客徜徉滿山遍野的金針花海。為維護消費大眾金針花季食品安全,花蓮縣衛生局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農糧署等單位,針對玉里鎮赤科山、富里鄉六十石山等地區的金針加工製造、全縣販賣及餐飲業者,實施金針乾製品全面衛生安全稽查,共計稽查76家次金針加工製造及餐飲業環境衛生,並抽驗39件金針檢驗,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01.jpg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經中央與各縣市衛生局聯合採滾動式機動調整管理策略,違規金針產品已大幅減少,民眾可放心購買。為鼓勵金針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及進出貨憑證完整,取得金針合格檢驗證明及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別舉辦安全合格金針評核,已有24家加工戶與盤商業者通過評核,目前持續接受業者申請認證中,評核後,會將結果公告於衛生局網站供消費者選擇。

 

917金針-08.jpg

 

朱家祥局長進一步表示,乾金針可以亞硫酸鹽類加工,其二氧化硫殘留含量標準為每公斤含4.0公克以下(4.0g/Kg以下),在包裝上皆貼有「金針標章」,即為可安心食用的無硫金針或安全金針。由於無硫金針及安全金針都無法久放,因此需要冷藏,且顏色較為暗黃不鮮豔。請民眾於採購時應注意所購買的金針品質可由保存方式、顏色來進行辨識,並建議選有安全金針標章者或無硫金針為宜。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製造無硫或安全金針製品,以避免問題產品流入市面,業者違法過量添加將可依同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對「製造商」與「販售業者」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所有零售、批發及市場或量販店業者皆要落實自主管理,販賣符合規定之食品,確實要求供貨商須提出檢驗報告證明。

 

消費者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或撥1919全國食安專線,亦可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hlshb.gov.tw/)查詢相關訊息。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