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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礦石開採稅議題,多位議員質詢關切
時間:2021-05-12 16:21:40 來源:洄瀾網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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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最大筆自有財源「礦石稅」,開徵10餘年,2016年起因調整徵收稅額至每公噸70元,有業者認為漲幅過大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於今年初勝訴確定,縣議員莊枝財及李秋旺今天質詢時均要求縣府面對敗訴結果要有「積極作為」,更擔憂每年近10億元稅收恐泡湯。花蓮縣政府重申,礦石稅開徵具正當及合法性,將依法提再審及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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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 莊枝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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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 李秋旺

 

針對議員等人質詢礦石開採特別稅議題,縣長徐榛蔚在答詢時強調,花蓮開徵礦石稅依法報經地方自治監督機關,並經財政部、內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查在案,且由花蓮縣議會前後2屆三讀通過,立法院亦未表示花蓮礦石稅自治條例有任何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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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礦石稅開徵具有正當民意基礎,遺憾司法權凌駕立法權、行政權,無視中央監督機關的專業認定,會依法提起再審及釋憲,維護縣內財政健全。

 

花蓮縣府重申,一定會捍衛地方財政自主權及憲法賦予地方自治權,至於外界關心後續開徵礦石稅收部分,因行政訴訟是針對2016年礦石特別稅自治條例,和目前開徵及今年即將送議會審議的礦石稅法源不同,採個案認定。

 

花蓮縣府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僅就個案發生效力,現行自治條例經議會議決三讀通過,並送經中央政府審查通過,同意備查後公布施行,仍具存續力,會維持開徵。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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