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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年節食品檢驗 「桃一壽麵線」不符規定
時間:2015-02-12 09:57:58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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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為了守護鄉親健康,讓大家過個健康的好年,從元月初即已展開全縣擴大規模食安大稽查。繼第二波所採檢年糕、蘿蔔糕、發糕、醃製食品、筍乾、剝皮辣椒等85件,檢驗結果有1件來自桃園縣的「桃一壽麵線」含苯甲酸0.64g/kg不符規定,花蓮縣衛生局除立即要求業者將違規食品下架回收及接受民眾退貨,並移請轄區衛生局進行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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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動員全縣稽查人力,組成專案聯合稽查組,犧牲假日全面抽驗市售食品及餐飲等業者衛生環境。花蓮縣衛生局查獲由桃一製麵廠(桃園市東安街118號)製造之「桃一壽麵線」,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0.64g/kg,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林運金局長表示,年節期間民眾對食品的需求量大增,為讓鄉親及觀光客們能安心採購及享受衛生美食,衛生局特別針對年節食品展開全面性稽查。衛生局執行之年節擴大稽查行動,將會持續進行,違法業者絕對不要心存僥倖。本次第二波查驗項目非常廣泛,包括年糕、蘿蔔糕、發糕等及筍乾、剝皮辣椒醃製食品暨麵製品類食品等,食品來源、保存、包裝、標示都是稽查及抽驗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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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動員大量工作人員,從元月初即在十三鄉鎮市全面展開食品抽驗及稽查輔導等工作,地點包括全縣大賣場、超級市場、傳統市場等食品販賣業者進行衛生稽查。也特別針對較有疑問之年節食品實施計抽驗了160件,檢驗是否有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硼酸及其鹽類、對羥苯甲酸甲酯、對羥苯甲酸乙酯、對羥苯甲酸異丙酯、對羥苯甲酸丙酯、對羥苯甲酸第二丁酯、對羥苯甲酸異丁酯、對羥苯甲酸丁酯、水楊酸、對羥苯甲酸)、漂白劑(亞硫酸鹽)等食品添加物,經過衛生局檢驗人員日夜加班趕工,檢驗結果已於昨日正式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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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苯甲酸僅使用於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干類、醃製蔬菜;用量以0.6g/kg以下,製造業者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及範圍之規定,未正面表列不得添加。

 

另外,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為一種常用的食品防腐劑,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過量食入苯甲酸則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症狀,若長期食用添加過量防腐劑食品,對肝腎功能造成影響,預防方法:因為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使其釋出,並丟棄浸泡水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使其揮發;之後少喝湯,應可減少防腐劑的攝取。

 

林運金局長表示,近年來雖然不斷發生食安問題,花蓮各食品業界絕大多數均能保持高度自律落實自主管理精神,這由花蓮通過GHP 衛生優良認證業者逐年大幅增加,可以看得出來花蓮業者重視高品質食品安全,但是業者於販售外縣市輸入的食品時,必須特別小心,除了應確認來源,並應要求供貨上游業者提供有效的安全檢驗證明。業者們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標示不清、或上游業者無法提出安全檢驗保證之食品以免違法。

 

林運金局長也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來源及包裝應該密封完整,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之產品,內容物沒有異味、奇怪顏色、參雜物或變質的現象。對於來源不清楚等散裝食品,尤其是外觀過於鮮豔、白皙等非自然顏色,在嗅覺上呈現刺鼻、酸臭、腐敗味,甚而有不該存有之芳香味等食品,儘量不予購買。購買同時並應注意販賣場所的環境衛生、盛裝容器清潔度及販賣業者個人衛生情形,才能健康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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